辽人社职〔2024〕6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4〕525号)要求,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确定毕宏旺等51名同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安娜等658名同志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政策要求,评定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安丰收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评委会例会时间(正高级会计师2024年10月27日,高级会计师2024年11月17日)为准。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
附件:2024年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定)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