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地点是省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后续事项要求
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同时,要将1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附件: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