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申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辽宁会计
2021-01-18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3号

根据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2021年2月5日17:00。

二、申领程序

(一)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cctaa.cn) 或https://ksbm.ecctaa.cn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人像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1、人像照片,用于制作资格证书,应为白底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高413像素、宽295像素,不符标准会影响证书的规范性、美观性。

2、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对,该信息不可自行修改,如有错误须报考试办由管理员修改;通讯、地址等信息可修改,信息如有错误考生可在证书申请时自行更新。

3、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等原件照片上的信息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拍摄的照片应清晰可辨,否则影响审核进度。

(二)考生应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造假,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的证书照片模糊,无法辨别,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及时重新或补充上传,进行二次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逾期未申领证书的,将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证书申领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人社厅发[2019]27号)。

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资格证书”查询并下载。纸质证书晚于电子证书发放,统一由考试办公室邮寄(邮资到付)。

(二)领证考生须准确填写纸质证书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若因邮寄地址不详或错误,导致证书邮寄失败,责任自负。证书邮寄地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地区考生的证书,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代发。

(三)以前年度尚未申领证书的,随本年度证书按上述流程申请办理;未领的纸质证书,由考试办公室代保存5年,超过5年仍未领的证书,将按照有关规定,交人社部予以注销。

四、咨询方式

热线咨询:021-61651875(重点解答技术性问题)、4000033955(重点解答政策性问题)、考试办公室邮箱:ksb@cctaa.cn。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电话024-23185044 、13998109857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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