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乡财县管”提质增效,葫芦岛市财政局迅速按要求落实撤销乡镇金库工作,通过多方协同、先行试点、全面推进、规范账务处理的方式全面撤销乡镇金库。2月末税务部门已完成税收级次调整,收入直接缴入县区级金库。目前正在进行对账、撤库工作,预计3月末,辖内94个乡镇金库将由人民银行按程序全部撤销。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一是收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市财政马上行动,迅速落实。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撤销乡镇金库工作,确定撤库原则,制定工作清单及任务分解表,预判我市撤库难点,为撤库工作安全稳步实施夯实前期基础,确保撤库期间国库业务不断档、财税业务无在途、财政资金零风险。二是1月24日,市财政组织召开人民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市税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撤销乡镇金库协调会,明确分工、关注重点、协同作战,确保安全稳定完成撤库工作。
二、统筹部署,试点先行。考虑到我市乡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管理模式为独立区划模式,该模式全省只有两个地区。为平稳推进撤库工作,市财政决定由乡镇较少(2家)的龙港区率先试点。一是协调人民银行和税务部门,2月1日起,龙港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收入入库级次调整为区级。二是3月份由中科江南公司研究相关系统调整,将乡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管理模式转变为预算单位模式,为全市乡镇金库撤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明确节点,规范流程。在龙港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财政迅速在2月份组织全市全面推进。一是按照工作清单明确撤库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预测工作难点堵点,做好关键时间节点具体工作安排。二是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向各县(市)区政府报送撤库方案,方案经各县(市)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向人民银行发函,申请撤库事项。人民银行收到撤库申请函后立即复函并启动撤库程序,办理具体撤库事宜。预计3月底前完成全市乡镇金库撤销工作,并完成乡镇作为预算单位模式的预算指标挂接,4月份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实现乡镇由独立区划模式到预算单位管理模式的变更。
四、多方协同,上下联动。撤库工作离不开人民银行和税务部门的鼎力支持和全面协助,撤库伊始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就联合作战,共同推进,设置了《撤库工作项目清单》,有序推进撤库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财政资金零风险。一是税务部门提前开展参数变更,解决变更后在途资金无法缴库的问题,密切关注窗口期收入缴库情况,统计在途数据并及时反馈。二是人民银行做好TIPS系统撤库参数维护,停用94家乡镇金库的征收机关对应关系,停止接收乡镇金库相关电子收支退更业务。三是各乡镇开展收支对账工作,及时更正调整错账,确保撤库前“账账、账表”准确无误。四是开展乡镇级收支收口工作,全部收支完成后与人民银行核对最终库款余额,并由乡镇财政按时进行库款划转,完成乡镇金库库存清零。五是有序开展撤库月度年度对账、一季度库款计息、预留印鉴注销等工作。
五、充分调研,出台规范。针对撤库后可能出现的账务处理问题,市财政经过充分调研,采取全市统一账务处理模式。一是到全市乡镇数量最多的建昌、绥中两个县开展实地调研,与县区预算、国库、乡镇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就撤库后乡镇总会计账如何处理、年终结算如何进行等业务开展座谈交流,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市财政局起草全市撤销乡镇金库账务处理相关问题指导意见,指导县区乡镇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二是由县(市)区财政牵头,对各乡镇总会计账、专户会计账、预算单位会计账等相关账务进行核查理顺,根据乡镇按照预算单位管理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总会计核算乡镇收支业务,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工作负担。
撤销乡镇金库工作,是落实省政府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既能有效减轻基层财政部门的工作压力,又能大幅提高乡镇业务工作效能,有利于强化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优化乡镇职能,集中财力,防范和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立足实际细化措施,确保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