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5年辽宁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有关抽查工作的通知

辽宁会计
2025-09-17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的通知》(辽税协发〔2025〕12号)的要求,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号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1

辽宁正赢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沈阳)有限公司

3

辽宁金明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大华(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5

辽宁昌信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

辽宁隆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沈阳金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

沈阳博雅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

辽宁久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弘朗(沈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

阔邦(辽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沈阳谦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

辽宁国融鼎信兴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沈阳佳昌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鞍山昭然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锦州同策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7

锦州博宇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辽宁铖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

春歌税务师事务所(辽宁)有限公司

20

辽宁德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

辽宁天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

铁岭鑫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

朝阳圣基税务师事务所

24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

辽宁恒睿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抽查工作安排及抽查内容

1、序号1-4的税务师事务所,结合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准备资料(见附件1)

2、序号5-25的税务师事务所,于9月25日至26日携带资料(见附件2)上报到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沈阳市沈河区南一经街113号)。外市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选择邮寄,邮寄截止日期是9月26日。

三、工作要求

1、被抽查的税务师事务所按时上报资料,要完整、如实提供各项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2、省税协根据抽查情况,将提出反馈意见。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意见执行或整改。

3、省税协检查组人员将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泄露被抽查税务师事务所及服务企业的有关信息。

附件1:序号1-4的税务师事务所实地检查准备资料

附件2:序号5-25的税务师事务所上报抽查资料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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