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辽宁会计
2025-11-25

按照《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16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5〕613号)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34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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