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于洋等5名同志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辽宁会计
2026-02-28

辽注师协〔2026〕7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于洋等5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于洋等5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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