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张丹阳等7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辽宁会计
2026-02-28

辽注师协〔2026〕8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张丹阳等7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张丹阳等7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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