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6〕26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刘艳洁等9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刘艳洁等9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刘艳洁
辽宁中鼎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海龙
辽宁中鼎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丽君
辽宁融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 兰
辽宁昱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 莎
辽宁中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辛纪元
辽宁雨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 丽
阜新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赵英业
辽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阮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