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财政局关于申请免试考生温馨提示

辽宁会计
2024-06-07

申请免试考生温馨提示.png


盘锦市报考中级职称考试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的人员,请于6月18、28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携带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审核地点:

辽东湾行政中心C座1段109室

2024年6月6日

盘锦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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