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5〕33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宫国超等9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宫国超等9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宫国超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刘 鑫
辽宁理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崔洪才
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齐伟义
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 伟
辽宁中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秀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王秀芝
鞍山安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张洪国
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