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意见》(辽财会〔2022〕127号)和《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4〕56号),经过对申报人员审核、笔试、面试和公示等环节,确定白娜等62人为辽宁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学员,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支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关注高端会计人才成长,保证学员能够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各位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升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 024-22708531
附件:辽宁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学员名单
省财政厅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