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吗?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到怎么操作?
答: 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自新《会计法》实施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与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的认定、考试、证书核发、换发、调转等工作也随之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存在调转等业务了。
问: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答:如果您仍然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具有初、中、高级会计职称,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否则,不需要。
如需办理/购买辽宁省会计继续教育,可微信扫码支付,全程办好,官网可查。